【基层动态】向家暴说“不”——南岔县司法局为她撑起“保护伞”

政务   2024-11-01 09:53   黑龙江  

虽然我的婚姻并不幸福,但非常感谢你们在我遭受巨大身心痛苦的时候提供帮助,让我有了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2019年10月,肇女士和李某登记结婚。原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可以如期而至,未曾想这只是不幸的开始。自婚后,李某便开始对肇女士实施多次家庭暴力,有时是拖拽驱赶,有时是拳打脚踢。李某的家暴行为不仅给肇女士带来身体上的损伤,也给她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和精神伤害,令其饱受身心折磨。其间李某也有过“真挚忏悔”,但肇女士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

肇女士的隐忍并没有换来和平。2024年8月的一天,李某因口角纠纷再次施暴,此次暴力行为导致肇女士多处受伤、腰部左侧骨折,家暴严重影响了肇女士的自身安全和正常生活,无奈之下,希望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脱离困境。

2024年9月23日,肇女士来到了南岔县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接待了她并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悉心解答法律疑问,并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肇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专业律师作为肇女士案件的代理人。法援律师在承办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积极与肇女士进行沟通,结合案件事实作出细致且深入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在诉讼期间援助律师向南岔县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帮助肇女士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她的人身安全。2024年10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肇女士成功获得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费。至此,肇女士终于结束了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10月28日,受援人肇女士向南岔县司法局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一面锦旗,代表着收获一份信任,更意味着肩负一份责任。南岔县司法局将一如既往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持续推动与法院、检察院、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需求群体的合法保护,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南岔县司法局提醒: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对家庭暴力都有明确规定,家暴并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犯罪行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要善于收集并保存证据,如拍照留下伤口照片、及时去医院就诊验伤,保留报警记录、求助记录、施暴者保证书或手机短信等书面材料,为人民法院确认家暴事实提供有力证据。同时也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求助,可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咨询或者110报警,也可以向当地妇联、社区居委会寻求帮助,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闻来源:南岔县司法局

编辑:伊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一审:林琦

二审:李世杰

三审:仇玉柱

伊春市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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