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头条丨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创业   2025-01-06 17:16   北京  

上山祭扫、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地埂杂草,民风习俗下暗藏失火风险,一旦失火轻则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责任。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人民法院以“人民陪审员+公益诉讼”的形式,审结一起失火罪案件。

案情回顾

上山祭扫,疏忽大意酿火灾

2024年3月31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及家人为其父亲上坟扫墓,在祭祀过程中,李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带去的纸钱等进行焚烧祭祀,到了10时许,李某某家人先离开坟场下山,李某某则因担心引发火灾,在查看确认没有明火后方才离开。10时30分许,李某某父亲坟前面冲沟起火并向四周蔓延开,最终引发森林火灾,山火于当日22时许被扑灭。

开庭审理

“无袍法官”共促司法公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中有林地面积6.1996公顷,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被告人李某某向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支付植被恢复费用5263.1元。

“遵从民风习俗祭拜先人的行为本身没有错误,如果因为用火疏忽过失引发山火,导致植被森林遭到破坏、公众财产遭受损失,就是损害了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天这个教训沉痛、深刻,希望被告人今后时刻牢记防火规定,爱护生态环境。”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表示。

法官提醒

用火安全时刻谨记于心

“人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凝聚着生态智慧和生命之道。法官提醒,失火烧山面临“刑民”双重责任,不仅造成触目惊心的生态环境破坏后果,还有高额的违法犯罪成本,所以大家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要强化防火意识,牢记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铸成大错,提倡文明祭扫。

现在年关将近,还有不少农户趁阴冷天气燃烧地埂杂草,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行为都需要按照规定安全操作,在指定地点燃烧,保证用火安全,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此次,建水法院通过组成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七人合议庭(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对失火罪予以刑事打击的同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和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追责震慑警示作用。

作者丨周麟 张苹 图片丨周麟

执行主编|刘斯文
邮箱|zgslf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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