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新增和重新启用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赣州市章贡区新增和重新启用的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新增点位:
(点击查看大图)
以上点位采集的违法行为:
行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二、重新启用点位:
(点击查看大图)
以上点位采集的违法行为: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特此公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