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回复部门
方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属于大武三村村民,房屋于2013年拆迁,吕梁新区方山(棚户区)安置项目共涉及9个安置区建设45栋7446套。目前建成安置楼28栋、4510套,已完成房户对接3349套,发放钥匙2140套。目前大武三村安置房及非住宅已全部建成,并基本符合交房标准,2024年10月10日,已正式交房。
关于物业费用,交房当月延迟一个月计算物业费用。物业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0.85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费2元/平方米/月(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电梯运行费0.35元/平方米/月(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水费3.25元/m³,商业水费6.1元/m³(吕梁改价管【2017】78号),电费0.487元/度,商业电费0.59元/度(吕价管字【2011】173号)。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