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破裂
新化法院倾情调解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叶某某与秦某某于2015年8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共生育了三个小孩,大女儿秦某蓓因双下肢不等长,亟需手术治疗。
因夫妻感情不和,叶某某于2020年长期外出务工,三小孩一直跟随秦某某共同生活。
秦某某因独自照顾三个小孩,未能外出务工,无法负担秦某蓓的手术费用,而叶某某以要求直接抚养该小孩为前提,才愿意承担医疗费;因双方之间的矛盾,秦某蓓一直未能进行手术治疗,即将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现叶某某向本院起诉,要求与秦某某离婚,并要求直接抚养秦某蓓,其他两个小孩由秦某某直接抚养。
从小孩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曾海丰法官不厌其烦的对双方进行劝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叶某某与秦某某自愿离婚,大女儿秦某蓓由叶某某直接抚养,叶某某独自负责筹齐该小孩的医疗费;其他两个小孩由秦某某直接抚养。
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曾海丰法官叮嘱叶某某尽快给小孩去做手术,以免对小孩成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叶某某满口答应,并感谢法院所做的工作。
同时,曾海丰法官告知秦某某,不管是否直接抚养小孩,都要承担起做为父亲的法律责任,秦某某也因为秦某蓓能得到及时治疗,高兴的回应:“一定会的”。
法官寄语:父母作为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对小孩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双方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健康,不得推诿、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