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空挂学籍、人籍分离、重复学籍等问题,《办法》做出了回应。要求:
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学生、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项目学生等类型的学籍管理。要求:
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高中阶段学校举办普职融通类项目的,根据本省普职融通教育有关规定开展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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