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逞一时之快
受到行政处罚事小
威胁到人身安全可是大事
近些年来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致使居民人身安全
受到伤害的事件
屡见不鲜
案例一
2024年1月1日,湖南长沙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一小区发生一起交通工具火灾。据物业监控显示,两名孩子在小区架空层燃放烟花,引燃了易燃物,这才引发了火灾,13辆电瓶车被烧成铁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东莞某小区12楼一户人家的阳台突发火灾,火光将整个房间点亮。阳台处可见明显火焰,浓烟不断往上冒,经调查火灾是由两名小男孩玩烟火棒导致的。
2022年2月5日,浙江义乌市一居民楼起火,火灾导致楼上有老人和小孩被困,经调查火灾是由小孩玩炸炮和仙女棒导致的。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黄骅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任梓绮
编审:于国树 崔秩恺
审核:孟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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