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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治水兴水行动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24〕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治水兴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治水兴水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不超过9.94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12%,逐步达到采补平衡。优化供水结构,引黄水利用量达2.7亿立方米,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省下达目标。水土保持率达到68.5%,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标。“十四五”规划指标全部完成。

到2030年,“一网集成、两横三纵,四源连通、循环互济,蓄泄兼筹、安全可靠,水清岸绿、河畅泉涌,智慧联动、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配置能力大幅增强,水资源供给安全稳定,水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长足进步,防洪减灾体系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水资源配置

以《太原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为指导,推进调水工程及水网建设其他工程为抓手,高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

1.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太原市东西山调水、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实施太原市西山水调蓄与水资源综合治理试验试点、清徐县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阳曲县水网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市城乡管理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依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加强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晋源区马坊沟引蓄水工程、娄烦县引黄工程等供水水厂建设,完善多源互济的城镇供水体系,提升城乡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市水务局、市城乡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提升再生水回用水平。开展提升中水利用效率专项行动,发挥清徐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试点城市效应,健全中水利用激励机制,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市城乡管理局、市水务局依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落实〕

(二)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严格取用水管控。按照《太原市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和《太原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用水定额标准,修订太原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户、5万立方米以上的服务业用水户每3年开展1次水平衡测试。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计量设施和节水器具建设,实行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制。〔市城乡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加大农业节水增效。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32万亩,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5万亩。小店区、晋源区、清徐县等平原灌溉区重点实施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和管灌、喷灌、微灌等工程措施,古交市、阳曲县和娄烦县等丘陵山区建设“五小”水利工程,提高水(雨)资源利用效率。〔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依职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推进工业节水减排。突出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和工业废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2025年全市高耗水行业中重点监控用水户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依职责牵头,市城乡管理局配合)

4.深化城镇节水降损。践行国家节水行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创建节水型载体。加强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公共供水综合漏损率持续低于10%。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节水宣传。〔市城乡管理局、市水务局依职责牵头,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系统治理,构建宜居水环境

全面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行动,推动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1.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实《太原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综合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煤矿限采、生态补水等措施,推动14项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完工达效,2025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5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全力推进泉域保护。编制《太原市泉域保护规划》,巩固晋祠泉出流现有成果,加大汾河二库高水位生态补水,实施山西省晋祠泉域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加大在产煤矿疏干排水监测点位建设力度,力争2025年实现晋祠泉稳定复流,2030年兰村泉恢复出流。〔市水务局牵头,市城乡管理局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综合治理城乡污水。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主次干道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两侧农村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实现“三基本”要求。加强汾河干流太原段取水口日常监管,保障支流入汾水质稳定达标。排查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加强水质监测,坚决防止返黑返臭。〔市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依职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四)科学管护,维护河湖健康水生态

1.落实河湖长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强化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组织健康河湖评价,提升河湖治理现代化水平。〔市水务局牵头,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创建幸福河湖。加快推进九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持续实施晋阳湖水系连通工程,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条幸福河流。因地制宜在汾河流域沿线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水岸绿化林建设,落实国土绿化行动,打造汾河生态廊道。〔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职责牵头,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市汾管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汾河上游及山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娄烦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提高阳曲县、娄烦县两个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点监测水平,到2025年,完成除险加固淤地坝16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平方公里,持续改善河湖生态。〔市水务局牵头,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全域防御,筑牢水旱灾害安全体系

强化工程措施,提高“四预”能力,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安全体系。

1.推动工程建设。完成12项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河道治理项目,加快建设马庄水库、南坪头水库改造工程,推进南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强化水库监测信息化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到2025年,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部消除。〔市水务局牵头,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防范山洪灾害。以全市405个受山洪灾害威胁村为重点,严格落实防御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广泛开展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防御预案,提升“四预”能力,把握防御主动权。推进南川河、小返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水务局牵头,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优质普惠,强化民生水利保障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1.加快供水工程建设。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巩固晋源区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杏花岭区、清徐县一体化工程。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持续实施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巩固饮水安全成果,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规模化覆盖率达到省下达目标。〔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加强灌区标准化建设。推进清徐县敦化灌区、尖草坪区上兰灌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构建完整灌排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管护机制和用水管理机制。实施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析和测算,2025年达到0.58,2030年达到0.6。〔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做好水库移民后期帮扶。统筹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动态核定移民人口,及时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加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促进移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凝聚合力,强化高质高效管理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强化水资源税征收,推动税、价联动改革。探索开展水权水市场改革,借鉴清徐县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验做法,完善“节奖超罚”机制,破解治水兴水深层次矛盾。〔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依职责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深入贯彻涉水法律法规,突出水利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倒、非法取用水、非法占用水域岸线、采砂等各类涉水违规违法行为。〔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依职责牵头,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强化数字科技支撑。推动数字孪生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培训,重点推动山西省晋祠泉域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打造晋祠泉域诊断、预测和决策体系一体化应用平台。健全太原市水利监测数据中心平台功能,拓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理、农村用水、水旱灾害防御等领域智能应用,构建太原市智慧调控水利体系。(市水务局落实)

4.挖掘弘扬水文化。挖掘、传承以汾河、晋祠泉为代表的河湖历史文化,致力于晋祠水利、智伯渠等水利遗产的研究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做好水文化建设。传承新时代水利精神,讲好汾河故事,依托汾河二库水利风景区、晋阳湖景区,打造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创建亲水乐水载体,将汾河打造成岸绿水清、人水相亲的生态廊道、文化廊道和幸福廊道。〔市水务局牵头,市园林局、市汾管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树牢“一盘棋”思想,把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直各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各县(市、区)扛牢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依法依规保障水利项目用地、用电等要素支持,发挥好财政投入资金撬动作用,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落实好资金保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培养技术人才,锻炼年轻干部,夯实人才基础。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发挥水利工程、水利遗产的教育意义,增强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水道德意识,共建人水和谐的美丽太原。

本行动方案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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