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原副部级被提起公诉

民生   2024-11-13 23:11   湖南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戴道晋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道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戴道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戴道晋利用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秘书长、副省长,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戴道晋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湖南省副省长,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戴道晋,男,汉族,1957年2月生,湖南汉寿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湖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1977.12-1978.10 湖南省汉寿县汉太公社干部
1978.10-1983.02 湖南省汉寿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3.02-1984.08 共青团湖南省汉寿县委副书记

1984.08-1986.09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6.09-1988.03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员
1988.03-1991.03 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

1991.03-1992.11 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副处级组织员
1992.11-1995.03 湖南省委组织部《当代党建》杂志社副总编辑
1995.03-1996.05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组织员

1996.05-2000.06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9-1998.12 湖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0.06-2002.06 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资兴市委书记
2002.06-2004.03 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3-2008.08 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8-2011.12 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
2011.12-2012.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2.03-2014.11 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4.11-2017.01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7.01-2017.05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
2017.05-2018.01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8.01-2021.01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卲阳故事
这里是今日新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