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117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普惠性高龄津贴制度,从2024年1月1日起,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我省各县(市、区)高龄津贴按年龄划分为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100岁以上三档。高龄津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负担,省、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标准。以长治市潞州区为例,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7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1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