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玉琴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忠实履行维护安全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肃州实践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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