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4日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我市今年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南阳市区和邓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月,其他各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00元/月。调整后的标准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从202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调整为1890元/月。其中,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为1800元/月。调整后,我市市区和邓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1890元/月,我市所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1800元/月。
据了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来源:南阳晚报
更多新野人都在看的...
编辑 | 王 蕾
校对 | 李 荫
编审 | 鲁兆鑫 王佳
监制 | 刘桂阳
文章转载须经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近期新野热门视频
▲“新野广电”还有视频号哦~欢迎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