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24日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在商丘召开。2.审查商丘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3.审查商丘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预算草案;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2025年1月26日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至10日在商丘召开。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列席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4.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5.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6.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7.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8.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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