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二、
通 知
各有关单位及居民用户:
为加强对集中供热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供暖期集中供热各项保障工作,今年县政府决定成立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县城集中供热工作;监督指导供热公司、热源企业全力保供;依法依规维护良好的供热秩序;积极协助完成收费和依法清欠;做好集中供热宣传管理。同时设立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对热用户缴纳的采暖费进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暖费缴纳工作,务于11月15日之前缴清本单位今冬采暖费,有欠费的一并缴清。同时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于11月15日之前缴清今冬采暖费,县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未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全县范围通报,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各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历年来欠缴采暖费情况进行摸底整理,督促欠费人员及时处理结清欠费。
为维护正常供热秩序,今年将严厉查处打击私自接通供热管道;私自建设热源;私自扩大用热面积;私自拆除、移动、破坏供热管网、阀门、井盖、标志;私自安装取水装置、散热器;私自排放管网热水;虚假报停等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费政策
(一)《山西省供热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城市供热实行缴费用热的原则。《临汾市市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按规定缴清热费,逾期按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否则,供热公司不予供热。
(二)今年10月份用户缴费优惠3%,优惠金额从热费中直接扣除,优惠活动时间以缴费发生时间为准(优惠时间截止10月31日),仅限全额缴费的用户参与。
(三)逾期缴费用户,自2024年11月16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用户通过公众号自助缴费或收费大厅缴费;用户不可将热费交予收费人员个人账户,收费人员也不得以现金或个人收款码方式收取用户热费,由此产生的损失及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对2023-2024年供暖季报停用户进行全面复查,对虚假报停用户补收欠缴热费。
(六)彻底清理历年用户欠费,对2014一2020年用户欠费实行优惠,全部按全额费用60%进行清理;2021一2023年欠费按全额收取。请欠费用户今年缴费时结清拖欠热费,否则本年度不予供暖。对今年仍不主动缴清欠费的用户,以后不再予以优惠,并依法采取断供措施、依法诉讼全费追收并加收滞纳金。对机关、单位、企业、商户、学校、医院等非居民用户和己进入诉讼流程的用户,不享受减免优惠政策。
二、缴费地点
河西区:
襄汾农商银行营业部 (襄汾县兴农路/丁陶大道东侧)
襄汾农商银行城关支行 (襄汾县桥西街11号)
襄汾农商银行仁河支行 (襄汾县观象北路仁河小区入口处)
襄汾农商银行广场支行 (襄汾县北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
河东区:
襄汾农商银行新建路支行 (襄汾县东大街6号/老电影院对面)
襄汾农商银行城西支行 (襄汾县新建中路10号)
襄汾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襄汾县丁村路)
三、收费标准
1、按建筑面积计算收费,居民13元/平米、单位18元/平米、商户19元/平米。
2、报停用户按全额采暖费30%缴纳基础热费,本供暖季暂不用热且具备室外分户控制的用户,可申报停暖;用户需在11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缴费方式
关注“尧舜馗热力”公众号,点击“供热缴费”绑定用热账户后,完成在线缴费。(注:出示微信付款码,收取资金由襄汾县集中供热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襄汾县尧舜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