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2024年招聘公告

创业   2024-04-09 08:53   辽宁  
本溪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4年4月1日,是辽东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妇幼保健、康复医疗、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辽宁省东部及本溪市两县五区的危急重症和疑难病患者的诊治任务,在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是本溪市区域医疗中心。医院还是国家卫健委脑防委高级卒中中心、国家卫健委脑防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中国胸痛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站、辽宁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辽宁省职业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和本溪市急救中心所在地,是省内第二家、辽东地区首家获得“互联网医院”资质的市级医院,也是省内较早、本溪市卫生系统首家通过国家卫健委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认证的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有中心、东兴和太子河新城三个院区。现编制床位1300张,拥有临床科室59个,医技科室14个。医院在职员工182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557人,专技占比89.93%。拥有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20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2人,人才技术力量雄厚。医院拥有当前最先进的PILLPICK住院药房自动化管理系统、PET-CT、GE3.0T超导核磁共振、双源螺旋CT、电子直线加速器、西门子DSA、车载CT等大型仪器设备400余台(件)。
为适应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加快推进辽东地区心脑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院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各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以自然年为准,比如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报名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合格成绩)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类别:
医生类岗位、医技类岗位、药技类岗位、医院管理类岗位(含科研、工程岗)。

(二)岗位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要求30周岁及以下,其中急诊、重症、儿科医生岗位及工科类专业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我院可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对紧缺岗位或特别优秀的报名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2.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选择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无资格证和规培证者及学硕人员仅限于报考我院住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全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学硕可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其他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可见上图职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在本溪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电脑端网络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电脑端登录本溪市中心医院网络报名系统平台报名
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0162
(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进入QQ群:713073111,后续招聘通知将发布在本QQ群中)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暂定在中心医院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5.招聘过程中当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需求时,可立即组织考核、录用,同时其他岗位继续招聘;如果当次招聘结束后某个岗位人数没有招满,将继续招聘。
6.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如出现纠纷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7.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将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本科学历考生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研究生学历(含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本科生)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本科生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3.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面试:
1.本科毕业生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通过并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过多,我院将通过英语四六级成绩等方式确定初筛通过人员名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面试结束后如果岗位名额有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相近专业调剂优秀人员进行递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4.面试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三)确定拟签约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面试分数相同者,由面试考官重新赋分后确定拟签约人员。
(四)签约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将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合格人选的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面试通过人员中进行递补,如仍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需求,则专业相近的其他岗位服从调剂人员可申请递补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考生面试成绩顺序调剂到所申请的岗位。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人员待遇
1.薪资待遇:提供本地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完善的福利待遇,合同制员工比照编制内享受同工同酬。
2.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人;硕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人(紧缺人才、特殊岗位人才安家费面议)。
3.租房补贴:对外地毕业生提供三年的租房补贴。硕、博士研究生租房补贴1万/年;本科生(学士)租房补贴5000元/年。享受安家费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租房补贴待遇。
4.对于满足本溪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可按相应条件等级额外申请本溪市发放的最高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及3年期每月最高2500元的生活补贴待遇(具体发放办法以本溪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5.福利待遇:除缴纳六险一金外,还提供医责险、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最高额度的补充医疗保险。
6.入选我院科研人才层次,研究生拔尖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本科生入选青年创新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
7.新招入的硕、博士研究生签订就业合同后优先入编。
8.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不包括安家费及租房补助),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对继续攻读硕博人员给予经费支持,同时提供带薪培训、带薪休假、节日礼金,免费体检等各项补贴福利。

八、其他事项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由我院自主认定;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2.考生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服务期限。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由本溪市中心医院所有。
招聘报名QQ群:713073111
报名咨询电话:
024-42890522;024-4222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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