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广大职工: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202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与企业解除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1月08日起至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请携带退休申请材料至双鸭山农场人力资源部提交退休申请手续(企业职工人员将退休申请交给各单位会计统一收齐交人力资源部,社保局缴纳养老金的与企业解除人员直接提交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退休。
一、退休范围:
1、男: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缴费满15年。
2、女(工人):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缴费满15年。
3、女(国企不足5年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缴费满15年。
4、女(干部):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缴费满15年。
5、与企业解除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缴费满15年。
二、携带材料:
符合办理退休条件人员,由本人(代办人)携带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社保卡或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如有专业技术职务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未在人力资源部登记)提供复印件两份。
三、办理地点:
机关二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瑜,电话:0469-4329907。
双鸭山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