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逍霄,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浙江台州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25年1月,王逍霄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93.09-1997.07,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地球科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7.07-1998.12,江苏省扬州市瘦西湖公园绿化科工作人员(其间:1998.04-1998.12 江苏省扬州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借用);
1998.12-2002.04,江苏省扬州市园林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科员、办公室科员;
2002.04-2004.05,江苏省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2.1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2004.05-2006.04,江苏省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06.04-2010.01,江苏省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6.09-2007.08 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0.01-2011.04,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04-2012.08,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仪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2.08-2015.06,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5.06-2016.01,江苏省宝应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16.01-2017.09,江苏省宝应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15.11-2017.07 兼宝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09-2017.12,江苏省宝应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7.12-2021.01,江苏省宝应县委书记;
2021.01-2021.07,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至2021.09)、宝应县委书记;
2021.07-2022.02,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2022.02-2022.09,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2.09-2023.01,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3.01-2023.08,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3.08-2024.05,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5月代表资格终止)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事件
2025年1月24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给予王逍霄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