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最早可以在11月13日就该法案进行投票表决,目前该法案已得到了33名市议员支持,占据了总共51名市议会的大多数成员要求还多7个人。
这项法案由布碌仑市议员奥瑟(Chi Ossé)牵头,他在接受《Gothamist》采访时表示,“此项法案是一项常识性措施,将中介费转移到招募中介的一方,而这一方几乎总是房东,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潜在租户会聘请中介来协助他们寻找公寓。该法案只是要求租赁交易中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雇佣方都应支付中介费。几十年来,纽约市的租户在强制中介费制度下遭受了太多痛苦。”
市议会发言人表示,该项法案仍在修订和审查中,目前市议长欧德思(Adrienne Adams)并未公开表态。
与此同时,市长亚当斯也并未对该法案公开表达立场,市政厅发言人科克菲尔德(Amaris Cockfield)28日(周一)表示,“市长正在密切关注该法案”。
据悉,该法案将要求雇用中介的一方来支付中介费(无论是租户还是房东),而不是自动将费用转嫁给租客。
同时法案还建议中介费透明且可协商,并让租客有选择是否使用中介的权利。
根据此法案的最新版本规定,雇用中介的房东在首次强迫租户支付中介费时可能面临一千元的罚款,随后的每次违规最高可面临两千元的罚款。
目前,中介费通常由租户承担,即使他们是自己找到的住处。这些中介费可能高达一个月的租金或整年租金的15%。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对于低成本租金稳定公寓,中介将收取更高昂的费用,以此与房东或管理公司协调签订租约。
此外,也有房地产行业的反对者表示,房东无论如何都可以通过更高的租金将中介费成本转嫁给租户,并认为该法案将使租赁过程更加复杂,使许多中介的工作面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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