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江西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该县县委书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两人被查不仅暴露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问题,更因“以色谋权”的交易过程引发热议。
近年来,随着一些女贪官落马,以及男贪官背后情妇或妻子的腐败助力作用,引发了一种“女性”究竟更清廉还是更腐败,乃至是不是腐败之源的讨论倾向。那么,女性比男性更清廉吗?对“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女性官员的容忍度又是怎样的?
本文指出,女性公职人员对政府腐败行为的总体容忍度低于男性,特别就“性贿赂”而言,女性公职人员对政府官员私生活混乱,权色交易的腐败行为容忍度很低。在官场上女性仍处于弱势,因此在权色交易中女性往往处于被动一方,她们不太可能有权力和资源去包养男性情人。另外,女性出于性贞操及贤妻良母等性别体制的压力,不像男性那样有条件将权力作为获取性资源的资本,更不用说去主动消费男色。作者指出,一些既有事业心又有能力的女性,有可能会将“性资本”作为打败男性竞争对手的武器,但在这种交易中,女性始终是权力压迫下的牺牲者。
文章提出,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系统性歧视使女性处境相比于男子更脆弱,女性违背规则更容易招致惩罚,而长期较低的社会地位及被要求较高的道德表现,又使得女性更加倾向于服从规则,谨慎小心,规避风险的意愿会更强,参与腐败可能性自然会更低。作者还指出,这种差异更多受到社会性别文化的影响,而非生理性别所决定。
本文原载《妇女研究论丛》2017年第4期,原题为《女性是否比男性更清廉?基于中国公职人员腐败容忍度的分析》,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