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以来,辽宁阜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现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今年1月份,刘某某、兰某某、张某三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小区发生爆燃致多人伤亡”的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当地居民恐慌。经公安机关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经查,该三人为博取流量,编造谣言进行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依法处理。
案例二
今年2月份,敖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发生杀人案件”的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群众恐慌。经公安机关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经查,敖某某为博取流量,在明知未发生案件的情况下发布虚假警情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依法处理。
案例三
今年3月份,某地跨河大桥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轿车坠桥,网民崔某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散布现场视频并配文称“坠桥轿车司机醉酒驾驶”,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经查,崔某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依法处理。
案例四
今年6月份,刘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对当地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细节进行“爆料”,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核实,该视频为不实信息。经查,刘某某为博取流量,杜撰案件细节、散布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依法处理。
案例五
今年5月份,韩某某将刘某某的个人信息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并配文辱骂刘某某,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查,韩某某因与刘某某发生争执后怀恨在心,遂发布虚假视频对其进行侮辱,该行为干扰了刘某某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依法处理。
素材│辽宁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