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我厅起草了《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保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区中山路68号,邮政编码:150036。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hljldjc @163.com。附件: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