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擅自离岗16年?公司回应→

时事   2024-10-17 16:28   四川  

张玉华,女,擅自离岗16年;尹世桥,男,擅自离岗9年……

近日,吉林省一家公司发布的要求4名员工限期返回上班的通告,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注意到,这4名员工均为普通生产工人,“失踪”后公司没有给他们发过工资。如下周一(21日)前还不返工,将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通告于10月15日刊登在《吉林日报》,落款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官网简介显示,该公司为吉林森工集团(全国六大森工集团之一)的下属公司,成立于2001年,2017年以资产重组方式登陆A股市场。

通告显示,任守志、王亮、尹世桥、张玉华4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

其中,张玉华离岗时间最久,自2008年8月始,至今已有16年。

据报道,上述4人均为普通生产工人,“当时他们有人不想干了,有人不愿意干了,就突然‘失踪’找不见人,基本上就是这种情况。”“失踪”后,还给他们发工资吗?该公司表示,不可能给工资待遇。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通告称,要求上述4人于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该公司进一步表示,如逾期不归,公司会履行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为何上述员工离岗多年未做处理?

10月17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上述员工是流水线上的普通员工,离岗后没有享受工资待遇,也没有缴纳社保。该工作人员回复,因为当时自己还不在该公司工作,现在也联系不上这4人,这4人离岗未处理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公司与上述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发布《通告》是按照程序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

“我们是按照国家相关通知来处理这些人,我们是国企,国企是有社会责任的,如果员工你回来上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岗位,如果不回来就办理离职手续。”该工作人员补充,“我们现在是根据劳动法,尽量走齐所有手续来找这些人,如果找不到我们要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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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大河报、长安街知事
编辑 郭书琼
校对 袁玥
责编 黄颖
审核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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