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老 年 的 来 临
据我看来,中国家族制度大抵是一种特别保护老幼的办法,因为幼年、少年和老年既然占据我们的半生。那么,幼者和老者是应该过着美满的生活的:这一点很重要。
幼者确比较微弱无力,比较不能照顾自己,可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老人更能够过着一种缺乏物质上的舒适的生活。儿童常常是不大感觉到物质环境的艰难的,因此,穷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快活,如果不是更加快活的话。
他也许是赤着足的,可是那在他不但不是什么苦事,反而是一种舒服的事情,而在另一方面,赤足走路在老年人常常是一种不可忍受的苦事。这是因为儿童有着较大的活力,有着活跃的青春。他也许有其一时的悲愁,可是他把这些悲愁忘得多么容易啊。他没有老人家那种金钱的念头和做百万富翁的梦想。他至多只是搜集一些香烟画片,希望换点钱去买小孩玩的空气炮,而在另一方面,有财产的寡妇却在搜集“救国公债”。以这两种搜集的东西而论,其间的乐趣是无法比拟的。
原因是儿童还不会象成人那样,受过人生的威胁,他的私人习惯还不曾养成,他不是某一咖啡商标的奴隶,他是随遇而安的。他的种族偏见很少,而且完全没有宗教上的偏见。他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曾堕入某一些常轨。所以,老年人甚至于比儿童更需要依赖人家,因为他们的恐惧比较明显,他们的欲望也比较确定。
中国民族的原始意识里早已有这种对老年人的深情,这种情感我觉得和西方的尊重闺秀之侠义与对女人的殷勤颇为相同。如果古代的中国人有尊重闺秀之侠义的话,那不是以妇孺为对象,而是以老人为对象的。
这种情感在孟子的言论里有着明显的表现,例如他说:“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这就是王政的最后目标。孟子也说出世界上四种最无能力的人:“鳏寡孤独。”在这四种人之中,第一二种应该由经济学去加以救济,其办法是使天下没有旷夫怨女。
至于孤儿应如何处置,据我们所知,孟子并没有发表过意见,虽则孤儿院和养老金一样,是古已有之的。然而,大家都知道孤儿院和养老金并不足以替代家庭。看来只有家庭才能够使老幼得到美满的生活。
可是讲到幼者的生活,那当然是不必多说的,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天然的父母之爱。中国人常常说:“水流下不流上。”所以人们对父母和祖父母的情爱是比较缺乏的,比较需要教导的工夫的。一个天生自然的人爱他的孩子,可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爱他的父母的。
到了最后,敬老爱老的教训成为一般人所公认的原则,有一些作家说,他们希望得到奉养年老的双亲的权利,这种愿望是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君子的最大遗憾是:老父老母病入膏肓时不能亲侍汤药,临终时不能随侍在侧。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官如果不能请他的父母由故乡来京都和家人同住,而且“晨昏定省”,便无异犯了道德上的罪恶,应该认为是可耻的事情,而且须不断地向朋友和同事解释,说一些推托的话。
有一个人回家时双亲已死,便说出下列的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人度过了诗一般的一生,他一定会视老年为他最幸福的时期,他不但不会使可怕的老年来得迟些,反而会期望着老年的来临,渐渐把老年造成他一生最幸福的时期。
我在比较东西人生观念时,并没有找到绝对的差异,只有在对老年人的态度这一方面,发见一些绝对不同的地方。关于我们对性,对女人,对工作,游戏和事业的态度,其差别都是相对的;中国人的夫妻关系和西洋人的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亦莫不然。
可是在我们对老年人的态度方面,其差异是绝对的。东方和西方的见解是相反的。
在询问人家岁数或说出自己的年龄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到最明显的例证。
在中国,一个人正式访谒人家,第一句问尊姓大名,第二句便是问:“贵庚?”如果对方歉然说他今年二十三岁或二十八岁,访问者普通总安慰他,说他前程远大,将来会享高寿。可是如果对方说他今年三十五岁或三十八岁,访问者马上表示莫大的敬意说:“福气!”其热诚是随着对方的岁数而增高的;如果对方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访问者立刻低声下气的表示谦卑和尊敬。
所以,老人家如果办得到的话,都应该跑到中国去住,在那边,甚至一个胡须花白的乞丐也可以得到人们格外的善遇。中年的人都在盼望到五十晋一的时候可以做寿,至于那些飞黄腾达的商人或官吏,他们连四十晋一的生日时也会大做其寿,热闹一番。可是到了五十一岁的生日——活过了半世纪——无论哪一阶级的人都是欢欣鼓舞的。六十一岁的寿辰比五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七十一岁的寿辰自然又比六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了;一个人如果能够庆祝八十一岁的寿辰,人家便当他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留胡须成为那些做祖父者的特权,一个人如果还不够资格,如果还未做祖父或不上五十岁,留起胡须来是有受人背后讥笑的危险的。
因此,青年人常常模仿老人家的态度、尊严和见解,希望使人看起来年岁大些;我知道有些中学毕业的中国青年作家,年纪不出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却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劝青年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同时,以父兄垂爱后辈的态度,讨论青年的陷阱。
当我们知道一般中国人对老年人的重视时,这种变成老人或有着老成样子的欲望是可以了解的。
第一,老人有说话的特权,青年人必须倾耳静听,免开尊口。中国有句俗语说:“少年人有耳无嘴。”三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二十岁的人照理是应该静听的,四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三十岁的人也应该静听。人们既然几乎都有说话给人家听的欲望,那么,一个人年纪越大,在社会上越有说话给人听的机会。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游戏,因为人人都有成为老人家的机会。
因此,父亲在教训儿子的时候,如果祖母开口说话,他便须突然停下来,改变态度,他当然是希望有一天会占据祖母的地位的。这是十分公平的,因为当老人家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马路还要多呢”的时候,青年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开口呢?青年人有什么权力可以说话呢?
我虽然颇为熟悉西洋生活和西洋人对老年的态度,可是有些话听起来还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使我不断地觉得惊奇。这种态度的新例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
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她有几个孙儿,可是“使我觉得苦恼的倒是第一个”。我深知美国人不愿使人有年老的印象,可是我还是料不到他们会说出这种话来。我颇能谅解那些不上五十岁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要给人家一种印象,以为他们还是活跃有生气的,可是我有一次碰见一个白发的老太婆,在谈话中自然而然地谈到她的岁数,不料她竟用诙谐的态度把话题转到天气上去。
我时常忘掉这一点,要让老人先入电梯或汽车。“老人先走”这句习惯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连忙让这句话缩进去,可是找不到适当的话可以代替。有一天,我在车上碰到一个非常和蔼庄重的老人和他的妻子,我无意中向这位老人家说出一句惯常的敬老的话,不料那老人家却转过头去,用滑稽的口吻对着坐在旁边的妻子说:“这个青年竟这么厚颜,以为他比我更年轻呢!”
这是极无意义的事情。我真是迷惑不解。我不明白青年和中年的未婚女人为什么不愿说出她们的岁数,因为青春的可贵是十分自然的。
中国少女如果到二十一岁时尚未结婚或订婚,也会觉得有点恐慌。年岁是很无情地溜过去了。她们有一种怕被撇在外边的恐惧感觉,即德国人所谓Torschlusspanik(一个人在城门关闭时怕挤不进城的恐慌),她们怕公园夜间关闭的时候,她们留在里边不能出来。
因此,有人说二十九岁那一年是女人毕生最长的一年;她一连过了四五年还是二十九岁呢。可是,除此之外,怕人家知道岁数的恐惧心理是毫无意义的。人家如果不认为你是年老的,怎么会认为你有智慧呢?而且,青年人对于人生,对于婚姻,对于真价值,事实上懂得什么呢?
西洋人的整个生活型态是重视青春的,因此弄得男女都不愿把岁数告诉人家:这一点我是能够谅解的。
据那种古怪的推论,一个工作效率甚高,精力充足的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如果让人家晓得岁数,人家便会马上以为她是无用的东西了。她为维持饭碗起见,把岁数守秘密,有什么可怪呢?
可是,这么说来,生活型态本身和青春之被重视是毫无意义的事了。据我看来,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态度无疑地是商业生活所造成的,因为我相信老年人在家庭里一定比办公室里更受人家的尊敬。
到了美国人开始有点轻视工作效率和成就的时候,我想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当美国的父亲视家庭而不视办公室为他的生活的理想地,当他象中国父母那样,能够心平气静地公然对人家说,他有一个肖子可以代替他的地位,受儿子供养是荣耀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想他一定会切望那个幸福时期的来临,在五十岁以前,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计算年岁的过去。
在美国,筋强力壮的老人对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或听见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而事实上其意义是:他们是健康的;这似乎是语言上一种不幸的事情。人到老年而身体健康,或“老当益壮”,确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可是称之为“健康而年轻”却是削减了老年的魔力,把事实上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做有缺点的东西。
“朱颜白发”的康健智慧的老人,以恬静的声音畅谈人生经验:世界终究没有比此更美丽的东西。中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常常用一个“朱颜白发”的老人,去做尘世最大幸福的象征。
美国人一定有许多会看见中国图书上的寿翁,高额、朱颜、白发——而且笑容满面!这幅图书是多么生动啊。他用手指轻轻抚拈着垂到胸前的长发,态度宁静而知足,他是尊严的,因为他到处受人家的尊敬,他是满足的,因为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智慧,他是和蔼的,因为他曾经看见过人类那么多的悲愁。对那些生气蓬勃的人,我们也称颂他们说:“老当益壮”,至于象乔治那样的人,我们则说他“老而愈辣”,因为他年纪越大,越有刺激性。
在大体上说来,我在美国找不到白须的老头子。我知道这种人是有的,可是他们也许是故意,约定不使我看见的。
我只有一次在新杰西州(New Jersey)碰到一个有长须的老人。也许美国人用安全剃刀把长须剃掉吧,这真是象中国的无知农民伐除山林那么可叹,那么无知,那么愚蠢;中国的无知农民把华北美丽的树木砍掉了,使山上象美国老人的下颔那么濯濯,那么难看。
美国还有一个矿山不曾发现,当美国人张开了眼睛,开始大规模的开垦和种植林木的工作时,他们就可以发见一个埋藏着美丽和智慧的矿山,使他们觉得心旷神怡。美国的老头子完了!长着颈下之髯的山姆大叔(UnAcle Sam——代表美国)完了,因为他用安全剃刀把髯剃去了,弄得他看起来象一个轻浮的少年傻瓜,下颔突出,而不是很温雅地下垂着,而且眼睛的光辉不由一对厚眶的眼镜背后发射出来。用这个少年来代替那个伟大的老头子是多么不适当啊!
我对于美国最高法院问题(虽则这与我毫不相干)的态度,纯粹是由我喜爱许士的脸孔而决定的。他是美国遗留下来的唯一老头子吗?抑是美国还有许多老头子呢?他当然是应该退休的,因为这乃是体贴他的表示,可是果如有人说他衰老,那在我看来却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侮辱,他有一个我们可称为“雕刻家之理想”的脸孔。
美国的老人们现在还坚持要那么匆忙,那么活跃,这心理我想是过份应用个人主义的直接结果。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尊心,他们爱好自立的生活,他们觉得倚赖子女是可耻之事。
可是美国人民在他们宪法上所规定的许多人权之中,居然忘掉了受子女供养的权利,这是奇怪的,因为这是一种由服役产生出来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曾为他们的孩子劳苦工作,在他们患病的时候曾有许多夜不曾合眼,在他们还未能说话之前,曾经洗过他们的尿布,曾费了二十几年的工夫养育他们,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这么说来,什么人能够否认父母在年老时有受孩子奉养敬爱的权利呢?
人们受父母适当的照顾,在照顾他们的子女之后,也受他们的子女的适当照顾:在这么一个家庭生活的一般系统之中,一个人真不能够忘掉个人和他的自尊吗?中国人没有个人自立的意识,因为人生的整个观念是基于家庭中的互相帮助;因此,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受孩子们奉养,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之,有孩子们奉养他,倒是幸福的事情。在中国,一个人只是为此而生活的。
在西方,老年人抱着自卑的态度。情愿独自个儿住在一间楼下开着餐馆的旅馆,因为他们想体贴他们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毫不自私的念头,不愿干涉孩子们的家庭生活。
可是老人家确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干涉是不痛快的事情,它却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一切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乃是一种忍耐的教育。无论如何,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曾经干涉过他们;我们已经在行为主义者的结论中看见不干涉的逻辑,他们以为孩子都应该和他们的父母隔离起来。
如果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父母,不能容忍年纪已老,比较无力自助的父母,不能容忍为我们做那么多事情的父母,那么,我们在家里还能容忍什么别人呢?我们反正须受克己自制的训练,否则连婚姻也会破裂。同时,最优秀的旅馆茶房怎么能够代替亲爱子女的亲身的服侍、忠诚和敬爱呢?
中国人这种亲身服侍年老双亲的观念,完全是基于感激的心情。一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也许是可以计算的,可是欠父母的债务却是无法计算的。中国人在讨论孝道的文章里,时常提起洗尿布的事情,这在一个人自己有子女的时候,是意义深长的。所以,为报答亲恩起见,子女在双亲年老的时候,把最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把他们最喜欢的菜肴摆在他们跟前,岂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儿子服侍双亲的责任是很艰难的,可是把服侍父母和在医院里服侍陌生人来作比较,却是一种亵渎。例如,屠羲时在《养正遗规》的《童子礼》里,曾叙述儿童对长辈应尽之义务;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褥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所以,谁在中国不愿做老人家、老父、或老祖父呢?中国的新作家讥笑这种行为,称之为“封建的”遗留,可是这种风尚确有其可爱的地方,使内地的老绅士依附着它。人人都有变成老人的一天,只要他相当长命,而他一定是希望长命的:这是重要的论点。
如果一个人忘掉这种愚蠢的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过着抽象的独立生活),那么他必须承认: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生活型态,使黄金时代藏在未来的老年里,而不藏在过去的青春和天真的时期里。
因为如果我们采取相反的态度,那么,我们便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和无情的时间在赛跑,对未来的东西不断地发生恐惧——不消说,这种比赛是十分无希望的,在这个比赛中,我们结果都要失败。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老年的来临;他只能欺骗自己,硬不承认自己已渐渐衰老。反抗既然是没有用处的,一个人还是爽爽快快地让老年来临吧。
人生的交响乐应该以一个和平宁静,物质舒适,和精神满足的终曲为结束,不应该以破锣破鼓的砰礴声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