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95.0【天天讲安全】|电动车进电梯安全隐患再提醒

文摘   2024-11-11 12:51   宁夏  



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梯入户充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广大居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不盲目改装,加强日常自查自检,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

提醒了我们正确和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

仍然是预防和避免火灾悲剧的重要环节

事关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务必注意


转发·提醒


来源:宁夏消防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责编:张洋

编辑:许斌


银川950
银川上空最美的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