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工作简章
根据《中共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和《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实施办法〉的通知》(天编办发〔2021〕11号)精神,拟通过公开竞聘方式,将高中、县直初中、县直小学、公办幼儿园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空编用于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入编。具体竞聘考核事宜如下:
一、竞聘考核对象
至2024年11月30日聘用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天等县在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高中学校竞聘对象:高中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县直初中竞聘对象:初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县直小学竞聘对象:初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幼儿园竞聘对象: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二、参加竞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要求:
1.高中竞聘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与竞聘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初中竞聘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竞聘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竞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竞聘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竞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学科岗位设置(共75名)
(一)高中学校(4名)
1.天等县高级中学:体育2名。
2.天等县民族高中:化学1名、地理1名。
(二)县直初中学校(46名)
1.天等县民族中学(9名):
道法1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3名。
2.天等县华隆中学(6名):
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1名、体育1名。
3.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13名):
道法2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2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
4.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3名):
道法1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2名、历史1名、音乐1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
5.天等县天成实验中学(5名):
道法1名、语文1名、数学1名、历史1名、音乐1名。
(三)县直小学(10名)
1.天等县城关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1名、美术1名、音乐1名。
2.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1名):数学1名。
3.天等县民族小学(1名):数学1名。
4.天等县城南小学(2名):语文1名、音乐1名。
5.天等县城西小学(1名):数学1名。
(四)幼儿园(15名)
1.天等县直属机关保育院(9名):幼儿教师9名。
2.天等县县直第一幼儿园(4名):幼儿教师4名。
3.天等县城南幼儿园(1名):幼儿教师1名。
4天等县小山乡中心幼儿园(1名):幼儿教师1名。
四、竞聘办法
通过竞聘(试讲)得分加业绩得分为竞聘者的总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编考核人员。
五、竞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8:00-17:30
2.地点:设竞聘考核入编岗位的学校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21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二)资格审查
各校报名结束后,由各设岗学校对报名竞聘入编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三)试讲(试讲工作方案由各高中学校、县直初中、县直小学、相关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制定)
1.时间:2024年11月2日
2.地点:各高中、县直初中、县直小学、相关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
3.试讲内容: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从本学期使用的教材中拟定20个课题组成课题库,试讲课题由监督员在面试前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评委组成:每个考场评委由派驻纪监组监督员从评委库人员中抽取组成,每个考场7名评委,评委库人员由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遴选组成。
7.县教育局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8.平行考场设置:当某一竞聘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0人,无法安排在同一考场试讲时,设若干个平行考场。面试当天由竞聘者抽考场号确定考场,该岗位拟竞聘人数也按比例分配到若干个考场,按各个考场总成绩(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单独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平行考场间竞聘者的试讲得分不做比较)。
(四)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注:参与指导获指导奖的不得加分)。
6.入职年限的加分办法:从被聘用为天等县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起,每月0.2分。
(以上奖项均取2021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个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竞聘教师的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如末位总分并列,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作为试讲的课题进行加试),各高中、县直初中、县直小学、相关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竞聘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入职前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天等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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