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元宵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政务   2025-02-11 16:09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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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元宵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宵节是我们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节庆民俗,增加节日喜庆气氛。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致使1月份空气质量严重下滑,均出现中度、轻度污染,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稳步改善空气质量。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欢度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幸福年,请您知晓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规守法,文明过节。自觉遵守《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镇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25年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已发布,请不要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尤其是:
东广场片区(东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至三号桥、南至明城加油站、北至紫东家园)任何时段禁止燃放;
西广场片区(东至兴民小区、西至县人民法院、南至兴乐园和兴隆园、北至澳恺华庭);
滨河公园(东至鑫河湾小区,西至镇原宾馆、南至南滨河路、北至庙沟安置小区)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点旺火,争做文明县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移风易俗,倡导新风。期间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又喜庆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广大市民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三、开展宣传,善意提醒。县公安局等各部门要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优势,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积极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恭祝全县人民: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2025年2月11日


总编 | 惠志平

编审 | 李红弟 赵利君

责编 | 张胜先 刘思娟

编辑 | 安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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