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为圆心,以法理和情理为指针,把弥合感情、化解纠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疆设立了4460家“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这里,能找到一群由妇联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石榴花”调解员;这里,能为妇女和家庭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拥抱痛哭,温馨和解——这是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一个“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以下简称“石榴花”维权工作室)里的一幕。
这一幕,让调解员张翠娟感慨万千。
“双方本是一对剑拔弩张的婆媳,媳妇热某主动找到了我们。”作为“石榴花”维权工作室的调解员,张翠娟深知其中不易。
二人的矛盾症结在于:热某的前夫早逝后,转眼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孩子户口该不该迁回到热某名下?一方认为“妈妈能照顾得更周到”,一方担心“再也见不到孙子”,这对婆媳因此起了争执,到最后一见面就争吵,成了仇人。
2023年3月,张翠娟接待了找上门来的热某。经过一个月的反复沟通,这对前婆媳终于坐在了一起。经过调解员面对面了解、背靠背做思想工作,双方慢慢放下了芥蒂、达成了一致,如今,再次处成了“母女”。
张翠娟现场调解。
这样的成功案例,在“石榴花”维权工作室还有很多。
为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全疆各地打造“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妇女和家庭提供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全疆共有4460家这样的工作室深耕在天山南北,将更专业、更暖心的服务送到妇女和家庭身边。
文章开头那对婆媳的故事,在张翠娟看来,正体现了“石榴花”维权工作室的鲜明特色——专业。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不是简单的‘搅拌机’‘和稀泥’,要靠专业来找到‘症结’、化解‘心结’。”
热某与丈夫于四年前离婚,孩子判给了男方,户口本来落在热某前婆婆孜某的名下。但前夫于2022年突然因病去世,双方又因孩子户口问题各执一词。转眼到了上学报名的时限,心急如焚的热某主动找到了调解员张翠娟。
谁承想,张翠娟多次到孜某家了解情况,却连续吃了“闭门羹”。经过外围走访,张翠娟终于找到了矛盾缘由:
一是婆婆从心理上担心户口迁出后“失去孙子”;二是婆媳双方因缺少沟通而相互误解:媳妇热某认为丈夫过世时留有积蓄,却不知丈夫留下的是24万元欠款。由于双方都不了解对方想法,导致矛盾不断激化。
作为专业人士,张翠娟先找到了孜某的二儿子,大到法律法规,小到人情冷暖,做通了二儿子的思想工作,促使孜某同意与热某坐下来商量孙子户口的问题。
“很多矛盾的产生往往伴随着当事人情绪的激动和心理压力的增大,通过心理疏导,先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以更加理性的态度看待问题,能为矛盾的妥善解决创造良好的心理基础。”张翠娟说,在这个过程中,专业心理咨询技能很重要。
今年,张翠娟和其它地州市的99名“石榴花”婚姻家庭调解员一道,参加了自治区妇联举办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并取得了专业资格。
在这起纠纷中,张翠娟先耐心地向双方做好心理和情绪疏导,然后再讲解抚养权、继承权等法律法规。最终,孜某同意孩子的户口被迁走,热某也承诺每月都会让孩子来看奶奶,逢年过节双方都会像亲戚一样串门拜访。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才在调解室里有了温馨一幕。
一起家事纠纷的调解现场。
张翠娟的本职工作是新疆伊宁市达达木图镇司法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石榴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队伍里,调解员们还有妇联干部、法官、检察官、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爱心妈妈等,他们共同形成了“石榴花”力量。
“自从‘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成立以来,明显感觉到力量加强了,工作有了更多助力,解决问题效率大大提高。”新疆阿瓦木律师事务所“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积极发挥“联”字优势、凝聚合力,是“石榴花”维权工作室的又一显著特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法官罗玉,对此深有感触。
去年7月,库车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以调解为圆心,以法理和情理为指针,把弥合感情、化解纠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形成“依法调解、柔性疏导、情理相融、共治协和”的化解家事纠纷新路径。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人民法院挂牌“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
今年9月5日,罗玉作为一起离婚纠纷的承办法官,就见证了“石榴花”维权工作室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力量。
李某和王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口角乃至打架,妻子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诉至库车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为更好更快地化解矛盾纠纷,“石榴花”维权工作室调解团队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很快遇到了“坎儿”:男女双方态度坚决、均同意离婚,但对李某名下一套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始终相持不下。丈夫表示该房产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赠与的,对方需补偿自己10万元;妻子则认为办理房产证时,丈夫已经签署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声明,不同意给付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先是以法为据,释明了《民法典》对婚姻关系解除、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然后,特邀调解员赵群英从情理出发进行心理疏导:“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想一想你们曾经共同经历过的风雨,还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儿子……”
在一番“法理情”结合的疏导下,双方最终释然,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虽然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已无法修复,但为人父母的爱子之心不变。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双方都能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换位思考,共同促使本案完美落下帷幕。”罗玉说。
“石榴花”遍布天山南北
为不断画出更大“家”字同心圆,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妇联主动作为、百花齐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以“家”为底色,以“情”为纽带,以“和”为导向,在情理法中探索巧解家务事的有效途径,让“石榴花”工作室成为群众讲事说理、化解纠纷的好去处。
目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妇联结合试点经验,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建立了多家“石榴花”维权工作室。
比如,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南湖社区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推进“家事法官进社区”“家事法官进妇联”工作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一站式”服务;哈密市新疆君始律师事务所“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定期开展“模拟法庭”进社区活动,通过角色演绎及案件分析,增强辖区内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能力。
据了解,自“石榴花”维权工作室成立以来,坚持调解和调判相结合的模式,及时为妇女儿童筑起人身安全“保护墙”。辅以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她们驱散阴霾、重新拥抱生活,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温度,更有力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安局英阿亚提派出所“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如今,“石榴花”维权工作室已遍布新疆天山南北,被自治区依法治疆办纳入2024年度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自从有了‘石榴花’,我感觉心里有了底。知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有地方可以寻求帮助,有人为我们妇女儿童撑腰!”一位受益妇女感慨地说道。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编辑/夏泽卿
主编/谢雷涛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