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定日县辖区居民朋友们: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啦!快来看看有关事项吧!!!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享有另行保障的人员以外。
明确细化为:定日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区内外户籍在校学生、在编僧尼、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未就业外国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22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
三、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人群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低保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困难职工、边民、6065人员、区市县级先进僧尼、过渡期低收入脱贫人口。
四、集中征缴期
集中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待遇享受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优化医保管理服务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400元、220元两种高低缴费档次分别支付400元、300元。
“两病”认定级别: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认定医疗机构层级由二级以上调整至一级及以上。
促进优生优育: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和无痛分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温馨提示
1.参保对象不得跨制度、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2.根据《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方案》(藏政发〔2023〕13号)文件明确,建立“长缴多报机制”,参保人员在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连续不间断缴满10年及以上的,自缴满当年起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待遇基础上提高3%。因此,鼓励我县户籍区外学生在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3.职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可为家庭共享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享支付后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要高于3000元以上。
4.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特殊困难对象,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当月完成参保身份信息变更后,次月起享受医保三重保障待遇,身份变更前参保缴费不再进行退费。
5.新生儿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未就业退役军人、弃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7.选择线上缴费时,请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再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造成相关影响。
定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终 审:旺 庆
复 审:巴桑普赤
初 审:加 措
编 辑:奴 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