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对水汶镇党委所辖水汶社区等11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水汶社区、旺田村、王强村、兆阳村、尚智村、旺公村、尚仁村、尚勇村、三村村、竹兰村、严垌村等11个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设11个固定巡察信箱:水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旺田村党群服务中心、王强村党群服务中心、兆阳村党群服务中心、尚智村党群服务中心、旺公村党群服务中心、尚仁村党群服务中心、尚勇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村村党群服务中心、竹兰村党群服务中心、严垌村党群服务中心。二、市纪委监委门口设专门巡察信箱:岑溪市大中路62号市委巡察办转第四巡察组,邮编:543200。三、巡察接访地点:市委第四巡察组驻点办公室(原岑溪市水汶镇财政所),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四、设专门值班电话:1507746002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五、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