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白晴文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渊清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白晴文,女,汉族,三明建宁人,1996年2月生,2020年12月入党,202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明溪县副县长。 曾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2024年9月,任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教育、文体和旅游、广电、出版、新闻、外事、机关效能、机关事务、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县政府办(效能办、外事办、港澳办)、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行政学校、县宾馆。
联系单位:县委台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关工委、侨办、侨联、妇联、残联、老体协、广电网络公司、新华书店、县史志研究室、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