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早高峰
两辆面包车一前一后
违法停在杏林大桥应急车道上
两车驾驶人
不顾身边疾驰的车辆
迅速打开车门下车
似乎在进行着什么“交易”
只见闽DDA0***驾驶人
拿了一袋东西
交给闽D03***驾驶人后
便悄悄驾车迅速驶离
这是什么操作?
他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这一幕已被
厦门交警桥隧大队视频巡查到了
民警立即前往查处
个中情形
蜀黍听完也是“哭笑不得”
原来当天
周某委托唐某买了一袋花蛤
两人都要出岛
但行驶方向不一致
便将车违停在应急车道交接
民警对两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并依法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不得不说
这一袋花蛤真不“便宜”
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那些被部分驾驶人自认为的紧急情况,例如:
……
类似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都不是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并且危险重重。
占用应急车道,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加剧了拥堵程度。
部分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桥梁上发生故障后,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占用应急车道
既违法还非常危险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切莫图一时方便
危害他人也殃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