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艺”然前行 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教育   2024-11-26 14:55   吉林  

资助育人

艺然前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持续推进资助和育人工作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夯实艺术设计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广大在校生学生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和回报社会的优良品德。针对国家资助政策需做出以下了解:


01.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1

申请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因学生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贷款额度信息: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助学贷款不仅可以用于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用于日常生活费。

02

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03

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从申请年度起6年内还清本息。

04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国家资助政策深入解析,强调诚信、责任等优良品质的重要性,并详细阐明贫困认定的申请流程与标准,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应有的关怀与资助,助力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求学之路的稳定性与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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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蔡晓晨


图文排版 | 吴梦贤


初 审 | 陈仲星  


复 审 | 秦松男 


终 审 | 吕欣


吉林建筑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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