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财政局
联合印发
《2025年南平市航空市场旅游
营销奖补政策措施》
安排400万元
对旅行社航班引客和出行进行奖励
航空市场旅游营销奖补经费从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奖补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旅行社航班引客和出行奖励安排400万元。
(一)航班组团引客奖励。(1)旅行社组织国内团队游客搭乘武夷山机场航班落地出站,每季度游客量达300人(含)以上(单团游客需10人(含)以上),并在南平市范围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省内航班客源给予40元/人奖励,省外航班客源给予80元/人奖励,台港澳地区团队游客给予120元/人奖励;(2)旅行社组织国外团队游客搭乘武夷山机场航班落地出站,每季度游客量达300人(含)以上(单团游客需10人(含)以上),并在南平市范围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给予300元/人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已登记注册具有组接团资质旅行社;
2. 团队游客信息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二)申报项目材料
1.航班组团引客奖励:(1)提供团队游客登机牌、行程单复印件或加盖元翔(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地勤服务部业务专用章的团队游客名单其中一种;(2)团队游客入住酒店证明;(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游客派团单等。
2.航班组团出行奖励:(1)提供团队游客登机牌、行程单复印件或加盖元翔(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地勤服务部业务专用章的团队游客名单其中一种;(2)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游客派团单等。
(三)申报流程
1. 按照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奖励申请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联合复审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流程拨付奖励。
(扫描二维码下载《奖励申请表》)
2.航班组团引客奖励中季度引客奖励为每季度申报一次。
3.航班组团出行奖励申报为每年度申报一次。
4.航班组团引客奖励和出行奖励全年累计总共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引客奖励382万元、出行奖励18万元);当季航班组团引客奖励额度不足时,按比例兑现。
合作热线:1390599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