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幸福林芝·乐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

政务   2024-09-30 12:32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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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消费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紧抓2024年第四季度消费旺季有利时机,结合林芝市场实际需求,进一步激发全市家电市场消费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林芝市“幸福林芝·乐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


二、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林芝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林芝市商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30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结束,优惠名额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活动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四、活动内容

1.补贴对象

对全市个人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2.参与企业

可在“幸福林芝·乐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具体以实际参与商家公示名单为准。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活动的消费券核销。

3.补贴标准

①旧家电补贴

由参与活动的家电企业出资,企业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确定旧家电残值金额后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旧家电补贴直接兑付给消费者。新产品价格按照最终销售价格(旧家电残值抵扣前的金额)收取。

②新家电补贴

八大类以内产品: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不含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进行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全国范围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八大类以外产品:不含3C数码、不含家装厨卫中22类厨卫产品中的家电产品(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挂烫机(含电熨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酥油茶打茶机),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标准:

满500元减100元、

满1000元减200元、

满1500元减300元、

满2000元减400元、

满3000元减600元、

满5000元减1000元、

满7500元减1500元。

注:同一品类之间无需一一对应,如旧冰箱可以出售新电视机。

4.补贴方式

消费者自愿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并就旧物残值金额与参与活动企业协商达成一致;

八大类以内产品:

①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本活动“八大类以内产品”页面,按照购买产品的类型选择相应的入口进行实名认证、资格校验,验证通过的按照页面指引上传所需资料;

②参与商家指定工作人员登录“生态合作运营平台”进行信息补录,系统自动完成微信消费金发放;

③微信消费金仅限发放当天在购新企业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通过微信支付抵扣消费,支付金额为购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逾期未使用的需由购新企业承担,足额退至执行单位指定对公账户,消费者同类产品申报资格无法补发;

八大类以外产品:

①消费者选定新商品后,由企业指定的“工作人员1”登录“生态合作运营平台”按照页面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录入白名单;

②消费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本活动“八大类以外产品”页面上传个人证件信息补充资料;

③企业指定的“工作人员2”登录“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审核通过“工作人员1”提交的申请后,将购新补贴电子券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

④电子券仅限在购新企业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通过微信支付消费自动抵扣,券有效期仅有1天,逾期未使用的会在到期后退回资金池,过期不可使用且不予补发。

5.退款规则

因活动形式特殊,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可退款,请确认无误后再交易。

6.注意事项

①参与企业需对每笔订单按照交易金额开具发票;

②参与企业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不可代签);

③企业需对旧物去向负责提供回收证明,保证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④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不含平板电脑)产品企业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内真实有效的终端串号溯源信息,并现场拆机、激活;

⑤严禁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远程交易;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或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信息;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以次充好、代收款/代开票/代刷卡/多开票/虚开票、不予核销、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提到的内容),一经查实,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退回本活动已享受的全部补贴资金并赔偿消费者损失,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同类型促消费活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用户调研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六、活动咨询与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事项的严格保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仅限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与事实结论,经主办单位核实后属实的,给予举报者5000元/次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商家承担。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取补贴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客服热线:952005。


温馨提醒:政府消费券发放,是一项福利性措施,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如在活动期间,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撤销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纳入系统黑名单,取消未来2年参与类似消费促进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林芝市商务局

审核:旦增德勒

责编:次仁拉姆

编辑:米玛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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