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且趋势越来越显著,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具备相当大的规模,该部分人群对于生育保险的保障需求也进一步扩大。
为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述求,切实提升医保支持生育力度,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省医保局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
《通知》于2025年1月1日起
在全省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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