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圣迪雅”案
第一次资金清退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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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圣迪雅”案第一次资金清退预公告
史洁军、陈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圣迪雅”案)涉财产部分判决内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正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工作。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登记信息审计情况,对本案涉案资金启动清退工作。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圣迪雅”案件本次审计核实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审计结束后将及时制订分配方案,清退第一批资金,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500万元。集资参与人清退金额以审计确定的集资参与人受损总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方式
本院已委托工商银行通过“电子存单”方式为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集资参与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线下登记人员根据法院通知另行办理资金清退事项。
四、特别提示
1、对于已确认为“店长”等非法集资协助人的,不纳入本次清退分配范围。未在本次审计核实工作截止日前完成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不参与本次分配。后续处理时间和方式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卞婷婷
校对: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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