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泾卫发〔2020〕191号)要求,县疾控中心于每月对泾川县天池水业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10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采样监测,并选择其中1份水样作为季度监测点。现将2024年10-12月份泾川县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样情况
2024年确定10个监测点,分别为:城西安置楼(二次供水)、县中街小学、紫润东郡小区、粮食局家属楼、新建街财政局家属楼、怡和家园小区、花样城家属楼、文化麓城、世纪花园A区、茗都花园。第四季度共采集水样30份。
二、监测情况
全部水样由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49-2022)进行检验。
季度和月监测的32项指标: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项,分别为:
①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或CFU/100mL)、菌落总数共3项。
②毒理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共11项。
③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mg/L)、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亚氯酸盐共17项。
④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余氯共1项。
三、监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城区第四季度选取的新建街财政局家属楼季度监测点,农村饮用水选取的我县北部人饮季度监测点,水质检测32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