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就这样一起走了!方城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谢某某酒后驾驶小车迎头撞上重型货车,小车上四个人当场死亡,小车车毁人亡,货车毫发无伤!
这起事件发生在11月4日夜里11点左右,小车司机的不负责任是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
谢某某不仅酒后驾驶,而且驾车也没有靠着道路右侧行驶!
深更半夜视线不好,喝酒后大脑反应迟钝,谢某某大概也忘记了附近有处砂石厂,事发地段经常有重型大货车来回!
就这样,谢某某稀里糊涂带着三个同事一起送了命!
四个人都是不到30岁的年纪,好不容易考入编,就这样赶去奈何桥喝孟婆汤,他们的家人该如何悲痛欲绝?
这样的交通事故本不应该发生!
这四个人当天晚上是在哪里喝酒?和什么人在一起喝酒?为什么没有人阻止谢某某酒后驾驶?
正常情况下,如果负责开车,司机就要有不饮酒的意识,一旦喝酒,就要找代驾。
造成如此悲剧,只能说是“无知者无畏”。
身为司机,就得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心怀侥幸。
知情人称4位刚上班不久,该事故另一方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时间,地点,大晚上这么多人一起干啥去了?得查清楚,不能稀里糊涂的,给逝者家人一个交代。
如果小车限速25不就没事了吗,那边大车挺多的,白天也有,一到晚上不停。那边路上应该查查货车加装的方条灯,改装灯,真刺眼,晚上看见那些灯就跟瞎子摸路一样。
都说年轻是资本,可这资本怎么就用在了酒桌上,然后又开上了路呢?4个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公职人员,本该是家庭和社会的顶梁柱,现在却成了亲人们的泪点,这酒真那么香吗?
酒驾这事,三令五申,宣传标语贴遍大街小巷,安全教育从小学到大学,怎么一到晚上,这规则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难道非要等到悲剧发生,才想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的重要性。
说到底,生命只有一次,别人的教训再多也比不上自己的警惕。这次的事故再次提醒我们,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和社会的极大不敬。
下次聚会,大家能不能多一些清醒,少一点悲剧?毕竟,安全回家才是硬道理,不是吗?
这种省道,路况很复杂,很多路段中间没有隔离带,晚上开车视线很不好。
特别是对向行驶车辆开大灯,照的眼花,看不清楚,基本是靠经验和感觉开车。
即便是靠右正常行驶,也有可能突然蹿出来人车,很容易撞到。
像这种饮酒后驾驶,还不靠右行驶,等于和对向行驶车辆玩碰碰车,硬刚。
估计是酒驾,可能4人都有喝,否则心也太大了,不反对,不劝导,居然还敢坐……这违背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