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曝光 | 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政务   2025-01-15 20:55   甘肃  

事故概况

2024年1月5日14时55分许,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纯碱车间碳滤岗位巡检工在班中巡检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案情分析

直接原因:

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碳滤岗位甲班巡检工张某木某违反金昌氨碱源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命条款”有关规定,在带式过滤机运行状态下,进入运转设备带式过滤机防护区域内,导致其被卷入带式过滤机中,遭受滤布和滤布张紧托辊挤压致死。二是带式过滤机四周设置的吊帘为软质材料且底部未固定,围堰高度仅有0.24米,不能有效发挥安全防护作用。

间接原因:

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金昌氨碱源公司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公司层面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配备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但是实际每班中仅有一名主任(副主任)带班,车间实行单人岗位巡检作业方式。无法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现场安全管理严重弱化。二是金昌氨碱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党支部书记同总经理的职责分工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相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岗位不匹配,如责任制中有车间安全员职责,但实际未明确配备车间安全员。总经理自2023年10月至事故发生当天,从未主持召开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实不细,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不够全面深入,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存在严重漏洞,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性、指导性不强,对岗位员工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缺乏有效管控措施。三是金昌氨碱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培训考核极不规范,考核试卷作答及签名笔迹不一致。安全教育和培训效果不佳,致使作业人员缺乏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具备“设备运转时不得进入防护区域内作业”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岗位作业技能。

主要问题:

事故暴露出金昌氨碱源公司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未认真制定与实际相符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充分,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规范,部分设备本质化安全水平较低。反映出企业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未深刻吸取国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安全和发展的本领不够强,“两个至上”的理念树立的不够牢固。

追责情况: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对9名事故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对主要负责人给予2023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处4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监制:凡志广

审核:赵云云

编辑:王成伟

来源:危化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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