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
2024年10月8日,唐*松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785**号风神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2
案例
2024年10月11日,冯*维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贵C392**号丰田牌5座轿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3
案例
2024年10月16日,冯*丰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B79**号大众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4
案例
2024年10月21日,罗*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贵C106**号奔驰牌9座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5
案例
2024年10月26日,陈*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贵CR61**号大众牌5座轿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6
案例
2024年10月28日,李*勇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F198**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7
案例
2024年10月28日,陈*伟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247**号丰田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8
案例
2024年10月28日,雷*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FD38**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9
案例
2024年10月29日,李*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582**号东风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0
案例
2024年10月29日,范*培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308**号东风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1
案例
2024年10月30日,张*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F206**号(临牌贵CI6L**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2
案例
2024年10月31日,徐*远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川EN82**号大通牌7座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3
案例
2024年10月31日,张*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202**号帝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4
案例
2024年11月6日,程*万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R36**号风神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5
案例
2024年11月12日,龚*澡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52U**号北京现代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6
案例
2024年11月13日,陈*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607**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7
案例
2024年11月13日,钟*伦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B81**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8
案例
2024年11月15日,冯*均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057**号东风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9
案例
2024年11月15日,吴*龙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356**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20
案例
2024年11月11日,潘*飞驾驶川R715**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3分。
21
案例
2024年11月11日,陈*刚驾驶贵CG29**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3分。
22
案例
2024年11月15日,陈*江驾驶贵F391**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200元,记1分。
23
案例
2024年11月15日,刘*驾驶贵CD80**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6分。
24
案例
2024年11月15日,王*勇驾驶贵F255**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3分。
25
案例
2024年11月18日,母*柏驾驶贵CG66**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200元,记1分。
26
案例
2024年11月18日,石*洪驾驶贵CF32**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3分。
27
案例
2024年11月7日,彭*驾驶贵CD514**号出租车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存在乱收费行为,处罚款200元,资格信誉分扣5分,单车扣5分。
非法营运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大,没有经过像正规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车况差,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不能办理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同时,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弃车藏匿,难以查证。
非法营运为了抢客源、逃避检查,还经常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精力分散、疲劳开车,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此外,“黑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乘车
请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
文明乘坐巡游出租车
从网络预约平台下单乘坐网约车
抵制非法营运和网约车线下揽客
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如遇侵害切身利益的乘车行为
请及时拨打
市交通运输局监督举报电话:
0851-22220579
▌来源:仁怀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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