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五大连池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五大连池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8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五大连池市第二阶段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名考生须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专业和申报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根据岗位引进要求报考,但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6.统招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包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五大连池市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线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哈尔滨(黑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
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等材料。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关于所学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有正规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加盖公章)、翻译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④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教育类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面试。
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小于3:1,则全员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类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
教育类考生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能力。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
面试后根据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自行放弃考试、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引进计划名额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拟引进人选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本次引进人员在五大连池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五大连池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情形的人才,经认定后给予住房保障、生活补贴等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dlc.gov.cn/)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本公告所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排名以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次人才引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2024年度五大连池市“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五大连池市“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456-6329487 0456-6329967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第二阶段人才引进计划表
2024年11月8日
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黑龙江人才周”北安市事业单位第二阶段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其中教育类岗位15人,综合类岗位18人(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及要求
(一)引进对象。全国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内。
(二)引进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6.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教育类岗位需要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北安市及所属乡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才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
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四、引进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和(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教育类岗位前期在“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中进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现场报名成功的人员,本次第二阶段校园引才不需重新现场报名。
(二)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类岗位和教育类岗位均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笔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其中教育类岗位前期在“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中进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现场报名成功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与本次二阶段笔试入围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综合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1:1比例进入面试的综合管理类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教育类岗位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教学水平和能力,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所使用的现行教材,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综合类岗位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如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若末位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情形的人才,给予相应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ljba.gov.cn/)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本公告所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排名以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在引才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次人才引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北安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6-6421165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黑河市“1+6”引才工作目标体系,嫩江市立足实际,紧盯目标,超前谋划,不断提升引才科学性和合理性,现结合嫩江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嫩江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引进应届优秀毕业生3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嫩江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计划表》(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等不列入引进范围。(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和2024年毕业未就业)
四、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如期取得不予录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7.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以2024年9月1日为节点计算。统招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统招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8.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已在嫩江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组团式”形式开展,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考试,实现“一站式”引才。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带好相关证件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哈尔滨(黑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
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教育类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并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成绩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由组织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通过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嫩江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等,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凡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嫩江市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凡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1.购房补贴。向全职在嫩江工作且在嫩江城区首次购买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服务期不满五年离开嫩江的,退回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引进外地户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入住三年。人才公寓入住额满在嫩江租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
3.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连续三年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七、工作纪律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引才专线:0456—7567113
附件: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嫩江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嫩江市第二阶段校园引才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为落实“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阶段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15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第二阶段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按期限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逊克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在黑龙江大学新增报名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第一阶段已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考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资格确认相关事宜。
1.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地点:
黑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
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限资质的岗位提供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⑦第二阶段报名考生需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
(二)考试
招聘活动由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实施,组建进校园引才小分队,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医疗卫生类岗位和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笔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综合管理类岗位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基础教育类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的形式,分值比例为试讲占60%,专业技能展示占40%。试讲为无幼儿模拟教学,命题范围为国家规定3-6岁幼儿教育五大领域内容;专业技能展示分弹唱和舞蹈表演两项。试讲内容、弹唱和舞蹈表演曲目现场抽取,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如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确定人选后,与考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符合《逊克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情形的人才,给予相应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人员在逊克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在引才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逊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6-4457887 0456-4460577
3.《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逊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 今日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