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阳市法院文明铺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据悉,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亲戚关系,2015年9月7日陈某某因收废钢需要资金周转向刘某某借款50000元,口头约定利息1500元每月,在支付部分利息后,陈某某便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偿还借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某某遂诉至法院。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法官积极疏导双方情绪,充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某当庭向原告刘某某支付16000元,主动承担诉讼费,并对余款还款时间作出了承诺。该案的成功调解、及时履行,不仅化解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体现了司法服务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