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财务收费员岗位:1名(主要从事医院门诊、住院收费与办理出入院结算等工作。)3.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有团队协作意识;5.年龄42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5.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底色不限,贴于报名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公示、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择优录取。总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按程序上报备案,执行医院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 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和医院纪委的监督。应聘人员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文!请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底部的“在看”“点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