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幼师遇害案择期宣判,被告人辩称有精神病

文摘   2024-10-11 21:28   广东  

10月9日,山东两名24岁女幼师在出租屋遇害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


其中一名遇害者刘歌(化名)的父亲刘先生称,女儿刘歌和李某某以及她们另一名室友均是附近一家幼儿园的教师,在三人合租的出租屋里,三个房间呈东西一排,女儿刘歌的房间离门最近,中间是另一名室友,最里头是李某某的房间。


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勇因生活不顺致心理扭曲,生出了报复同学李某某及其堂哥的恶念。李某勇通过蹲守、跟踪尾随等方式获取被害人李某某住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某住处伺机作案。



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同学李某某住处,敲门入室,趁李某某不备将其杀害。


恐罪行败露,李某勇又将李某某室友刘歌杀害,致其当场死亡。


后逃离现场驾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铁锤窜至其堂哥小区住处附近,于12月12日凌晨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勇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歌父亲称,在庭审现场,被告频繁称自己有精神病。


检方态度明确:被告不患有精神病。最后检方表示,希望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依法进行严惩。


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 九派新闻
编辑 | 薛锦瑜
审读 | 伊诺
二审 | 张颖
三审 |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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