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一些高发重病在门诊治疗的高额医疗费用,国家设置了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对列入保障范围的病种,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单独的保障待遇。苏州市按照省统一政策,目前对18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单独保障。日前,苏州市医保局给出相关保障待遇介绍。
离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保人员无需办理门慢特登记。恶性肿瘤治疗期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本市持证精神残疾人。
职工医保当年住院和门特累计超35万元以上的,所有门特(含精神病)结付比例统一为95%,无封顶。居民医保当年住院和门特累计超35万元以上的,再发生的门特费用不结付。
那么
门诊慢特病备案如何办理?
具体如下
↓
处理方法:参保人员从门诊慢特病备案完成之日起享受待遇。康复期内或康复期结束后因病情出现转移复发需再次治疗的,凭病情转移复发的诊断依据材料(医院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及出院记录等)重新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后,可再次享受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相关待遇,并重新计算治疗期及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满后自动终止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纳入国谈药单独支付管理的药品,需同时办理国谈药备案及门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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