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明显
(2024年11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0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系列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协同发力、持续显效,消费、服务业、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回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升。
一、工业生产增势稳定,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较快增长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制造业增长5.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4%,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和4.1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股份制企业增长5.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2.9%;私营企业增长4.8%。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8.6%、33.4%、11.8%。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与1-9月份持平。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1%,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0%,上升2.0个百分点。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2282亿元,同比下降3.5%。
二、服务业明显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好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3%,比上月加快1.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10.2%、9.5%、8.8%,分别快于服务业生产指数3.9、3.2、2.5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0%,比1-9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2%,上升1.6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资本市场服务、生态保护及公共设施管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较快回升,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加快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396亿元,同比增长4.8%,比上月加快1.6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9255亿元,同比增长4.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41亿元,增长4.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0444亿元,增长5.0%;餐饮收入4952亿元,增长3.2%。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0.1%、26.7%。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9.2%、18.0%、7.4%、3.7%,比上月分别加快18.7、8.0、7.0、3.3个百分点。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8960亿元,同比增长3.5%,比1-9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全国网上零售额12363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330亿元,增长8.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9%。1-10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6.5%。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23222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与1-9月份持平;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3%,制造业投资增长9.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3%。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79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8%,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额76855亿元,下降20.9%,降幅收窄1.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9%。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3%;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3%。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8.8%、10.6%。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4.5%、9.4%;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2.0%、16.3%。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16%。
五、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007亿元,同比增长4.6%,比上月加快3.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1899亿元,增长11.2%;进口15108亿元,下降3.7%。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60219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出口208028亿元,增长6.7%;进口152191亿元,增长3.2%。1-10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3.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4.1%。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9.3%,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5.1%,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5%,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4%。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1-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1%;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8%,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0%,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8%,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7%。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下降0.7%,鲜果价格上涨4.7%,猪肉价格上涨14.2%,鲜菜价格上涨21.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9%,环比下降0.1%;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均比上年同期下降2.1%。
总的来看,10月份随着存量政策加快落实以及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力推出,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指标明显回升,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偏弱,经济持续回升基础仍待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力推进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服务零售额指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以交易形式直接提供给个人和其他单位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价值总和,旨在反映服务提供方以货币形式销售的属于消费的服务价值,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领域服务活动的零售额。
(6)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4年1-10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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