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4〕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起草的《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请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树立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高质量供给,为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打造海上新广东提供坚实基础。
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做好《规划》的分解落实,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加强深远海养殖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加快培育深远海养殖当家品种,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
四、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做好印发和公开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实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顺利实现。省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策扶持,形成工作合力。《规划》重大项目按程序报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