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隧道的道路环境特殊,在隧道内随意变更车道、超车等,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但影响整条路段,甚至会引发二次事故,因此隧道内行车道之间的分隔线一般为白实线,即禁止变道,禁止超车。”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这回事,这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更是为了他人的安全。
但是,总有一些人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我行我素。今天,来宾交警蜀黍曝光近期抓拍到的一批在隧道内违法变道的车辆,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时间:2024-10-29 09:40:20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乐滩隧道K416+630至K419+775往马山方向
车牌号:桂B33U80
时间:2024-10-29 11:22:15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忻城隧道K402+590至K395+55往来宾方向
车牌号:桂A0A93X
时间:2024-10-30 09:51:46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乐滩隧道K419+695至K416+640往忻城方向
车牌号:粤LS3D38
时间:2024-10-30 15:40:08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凤凰隧道K353+450至K346+50往来宾方向
车牌号:桂A1D55T
时间:2024-10-30 16:13:28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乐滩隧道K416+630至K419+775往马山方向
车牌号:桂ADN5636
时间:2024-10-31 09:08:05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忻城隧道K402+590至K395+55往来宾方向
车牌号:桂M3P288
时间:2024-10-31 09:55:41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忻城隧道K402+590至K395+55往来宾方向
车牌号:桂AH5979
时间:2024-11-01 08:30:29
地点:S30线贺巴高速忻城隧道K402+590至K395+55往来宾方向
车牌号:桂A3T519
隧道内变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之规定,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来宾交警
编辑:韦园娇
二审:谭贵丹
终审:潘喜廷
兴宾区融媒体中心投稿电话:0772-4214069
投稿邮箱:xbfb201607@163.com
(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更多资讯请扫码关注兴宾发布抖音号、视频号 ~
声明:本微信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宾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