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赣州气温再升,紧急提醒

政务   2025-01-21 17:04   江西  

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赣州人注意

明后两天我市气温将再升

最高气温26℃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

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
赣州接下来天气

预计今晚到后天:我市多云,6~26℃;

24日:阴天多云,11~24℃;

25日:阴天多云,局部有小雨,13~22℃;

26日:阴有小雨,5~17℃;

27日:阴转多云,2~10℃;

28日:冷晴天气,0~11℃。

当前

我市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持续生效中

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

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

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但仍然有人违反禁火令

违规野外用火

近期,赣州已有多人被处罚

以下内容可上下翻动

瑞金市11人被处罚


1月12日,黄柏乡胡岭村石杰小组村民曾某华在佛子锅田里做事抽烟将烟头丢在杂草中引发火警,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0元罚款。

1月15日,黄柏乡上塅村黄井塘小组村民刘某周在田里挖花生田时抽烟引发了稻草及杂草着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1月15日,冈面乡竹园村下迳小组村民谢某根,烧莲子田边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200元罚款。


1月5日,丁陂乡山潭村鲤鱼小组村民陈某长在田里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1月8日,万田乡木瓜村禾塘小组村民谢某来,野外用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1月2日,九堡镇清溪村下鱼子背小组村民刘某毛,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1月10日,云石山乡石背村岽脚下小组村民刘某秀,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1月12日,沙洲坝镇杉山村亚下小组村民廖某平,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1月5日,沙洲坝镇清水村大塘面小组村民钟某禄,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1月6日,壬田镇下街村范某鹏在自家农田焚烧杂草,后蔓延到他人农田,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1月16日,瑞林镇大坋村塘坳小组林某生,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上犹县3人被处罚


2024年12月30日,社溪镇竹社段村民罗某某在田间点燃大面积稻草,社溪镇人民政府相关执法人员立即对罗某某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制止,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1月6日,梅水乡村民钟某某在田间将杂草堆起进行焚烧,现场浓烟滚滚,梅水乡综合执法大队调查核实后,对钟某某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7日下午,黄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黄沙村就曾某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核查,对违规野外用火当事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处以200元罚款。





会昌县2人被处罚


1月6日,筠门岭镇上增村村民张某连在菜园焚烧杂草,被镇护林员巡查发现。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核实,对当事人张某连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罚款。张某连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处罚,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1月10日,筠门岭镇上增村村民林某章在旱地焚烧杂草,被镇护林员巡查发现。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核实,对当事人林某章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罚款。林某章懊悔不已,当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将监督其他村民不得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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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应急管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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