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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宁人社规字〔2023〕10号)的通知,对于在灵武市辖区内正常经营三年(含三年)以上,企业在职职工10人以上,遵纪守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劳动关系稳定、近三年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等信誉问题,可申报成为青年见习单位。经过前期的宣传、摸排、初审,现将灵武市2024年拟确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名单(第五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反映相关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写信或来访的形式向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51-4652830
邮箱:LwsLDjyj@163.com
附件:灵武市2024年拟确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公示名单(第五批)